《萬古神帝(萬古神帝張若塵)》 作者:飛天魚 分類:玄幻
八百年前,明帝之子張若塵,被他的未婚妻池瑤公主殺死,一代天驕,就此隕落。八百年後,張若塵重新活了過來,卻發現曾經殺死他的未婚妻,已經統一崑崙界,開辟出第一中央帝國,號稱“池瑤女皇”。池瑤女皇——統禦天下,威臨八方;青春永駐,不死不滅。張若塵站在諸皇祠堂外,望著池瑤女皇的神像,心中燃燒起熊熊的仇恨烈焰,“待我重修十三年,敢叫女皇下黃泉”。
最新章節:第四千零二十九章 決裂?(05-23 17:14)
八百年前,明帝之子張若塵,被他的未婚妻池瑤公主殺死,一代天驕,就此隕落。八百年後,張若塵重新活了過來,卻發現曾經殺死他的未婚妻,已經統一崑崙界,開辟出第一中央帝國,號稱“池瑤女皇”。池瑤女皇——統禦天下,威臨八方;青春永駐,不死不滅。張若塵站在諸皇祠堂外,望著池瑤女皇的神像,心中燃燒起熊熊的仇恨烈焰,“待我重修十三年,敢叫女皇下黃泉”。
最新章節:第四千零三十五章 臨行前(05-24 12:56)
八百年前,明帝之子張若塵,被他的未婚妻池瑤公主殺死,一代天驕,就此隕落。八百年後,張若塵重新活了過來,卻發現曾經殺死他的未婚妻,已經統一崑崙界,開辟出第一中央帝國,號稱“池瑤女皇”。池瑤女皇——統禦天下,威臨八方;青春永駐,不死不滅。張若塵站在諸皇祠堂外,望著池瑤女皇的神像,心中燃燒起熊熊的仇恨烈焰,“待我重修十三年,敢叫女皇下黃泉”。
最新章節:第三千八百六十七章 會麵石天(10-09 03:19)
八百年前,明帝之子張若塵,被他的未婚妻池瑤公主殺死,一代天驕,就此隕落。八百年後,張若塵重新活了過來,卻發現曾經殺死他的未婚妻,已經統一崑崙界,開辟出第一中央帝國,號稱“池瑤女皇”。池瑤女皇——統禦天下,威臨八方;青春永駐,不死不滅。張若塵站在諸皇祠堂外,望著池瑤女皇的神像,心中燃燒起熊熊的仇恨烈焰,“待我重修十三年,敢叫女皇下黃泉”。
最新章節:第三千八百六十七章 會麵石天(10-09 03:19)
八百年前,明帝之子張若塵,被他的未婚妻池瑤公主殺死,一代天驕,就此隕落。八百年後,張若塵重新活了過來,卻發現曾經殺死他的未婚妻,已經統一崑崙界,開辟出第一中央帝國,號稱“池瑤女皇”。池瑤女皇——統禦天下,威臨八方;青春永駐,不死不滅。張若塵站在諸皇祠堂外,望著池瑤女皇的神像,心中燃燒起熊熊的仇恨烈焰,“待我重修十三年,敢叫女皇下黃泉”。
最新章節:第三千八百六十七章 會麵石天(10-09 03:19)
八百年前,明帝之子張若塵,被他的未婚妻池瑤公主殺死,一代天驕,就此隕落。八百年後,張若塵重新活了過來,卻發現曾經殺死他的未婚妻,已經統一崑崙界,開辟出第一中央帝國,號稱“池瑤女皇”。池瑤女皇——統禦天下,威臨八方;青春永駐,不死不滅。張若塵站在諸皇祠堂外,望著池瑤女皇的神像,心中燃燒起熊熊的仇恨烈焰,“待我重修十三年,敢叫女皇下黃泉”。
最新章節:第三千八百六十七章 會麵石天(10-09 03:19)
八百年前,明帝之子張若塵,被他的未婚妻池瑤公主殺死,一代天驕,就此隕落。八百年後,張若塵重新活了過來,卻發現曾經殺死他的未婚妻,已經統一崑崙界,開辟出第一中央帝國,號稱“池瑤女皇”。池瑤女皇——統禦天下,威臨八方;青春永駐,不死不滅。張若塵站在諸皇祠堂外,望著池瑤女皇的神像,心中燃燒起熊熊的仇恨烈焰,“待我重修十三年,敢叫女皇下黃泉”。
最新章節:第三千八百六十七章 會麵石天(10-09 03:19)
八百年前,明帝之子張若塵,被他的未婚妻池瑤公主殺死,一代天驕,就此隕落。八百年後,張若塵重新活了過來,卻發現曾經殺死他的未婚妻,已經統一崑崙界,開辟出第一中央帝國,號稱“池瑤女皇”。池瑤女皇——統禦天下,威臨八方;青春永駐,不死不滅。張若塵站在諸皇祠堂外,望著池瑤女皇的神像,心中燃燒起熊熊的仇恨烈焰,“待我重修十三年,敢叫女皇下黃泉”。
最新章節:第三千八百六十七章 會麵石天(10-09 03:19)
八百年前,明帝之子張若塵,被他的未婚妻池瑤公主殺死,一代天驕,就此隕落。八百年後,張若塵重新活了過來,卻發現曾經殺死他的未婚妻,已經統一崑崙界,開辟出第一中央帝國,號稱“池瑤女皇”。池瑤女皇——統禦天下,威臨八方;青春永駐,不死不滅。張若塵站在諸皇祠堂外,望著池瑤女皇的神像,心中燃燒起熊熊的仇恨烈焰,“待我重修十三年,敢叫女皇下黃泉”。
最新章節:第四千零三十五章 臨行前(05-24 12:57)
八百年前,明帝之子張若塵,被他的未婚妻池瑤公主殺死,一代天驕,就此隕落。八百年後,張若塵重新活了過來,卻發現曾經殺死他的未婚妻,已經統一崑崙界,開辟出第一中央帝國,號稱“池瑤女皇”。池瑤女皇——統禦天下,威臨八方;青春永駐,不死不滅。張若塵站在諸皇祠堂外,望著池瑤女皇的神像,心中燃燒起熊熊的仇恨烈焰,“待我重修十三年,敢叫女皇下黃泉”。
最新章節:第四千零三十五章 臨行前(05-24 12:56)